四川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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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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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收费
服务对象 法人服务
牵头单位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线下跑动次数 1(次)
线下跑一次原因和环节 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招牌设置许可证或反馈结果、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预防性体检合格证结果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联办机构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申报须知 申请人在申请“开办餐饮店一件事”需要达到以下条件:
1.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3.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4.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6.取得户外招牌设施设置点位权属证明。(设置点位为自有权属的,提供产权证明;设置点位为租用的,提供租赁协议和点位产权证明。)
7.已统计本单位需进行预防性体检从业人员名单(需在申请阶段选择)。
分次办 一次办
48(工作日) 办理时间 13(工作日)
6(次) 跑动次数 1(次)
17(个) 数量环节 2(个)
35(份) 递交材料 17(份)
办理流程图
办理事项
事项名称 联办机构
1 食品行业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合格证办理 卫生健康处
2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核发 四川天府新区行政审批局
3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成都市天府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4 规范户外招牌设施设置 四川天府新区行政审批局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份数 电子份数 材料下载
1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录清单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原件 1 1 示例样表
2 营业执照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复印件 1 1 空白表格
3 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 容缺后补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 1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4 场所平面布置图 容缺后补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 1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5 开办餐饮店一件事申请表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原件和复印件 1 1 示例样表
全部展开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市州认领后修改为本地办理时间(如: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理地址
                        市州认领后修改为本地办理地址(如: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成都市政务中心2层1号窗口)
                    
服务信息
咨询方式 市州认领后修改为本地咨询方式(如:咨询电话:0818-000000) 监督方式 市州认领后修改为本地监督方式(如:监督电话:0818-12345)
备注
                        暂无备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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