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法人服务 |
牵头单位 | 凉山彝族自治州司法局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线下跑动次数 | 1(次) |
线下跑一次原因和环节 | 原件核验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联办机构 | 四川省司法厅 |
申报须知 | (一)成立三年以上并具有二十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在本所所在地的市、县以外的地方设立分所。设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合伙律师事务所也可以在本所所在城区以外的区、县设立分所。 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限未满的,该所不得申请设立分所;律师事务所的分所受到吊销执业许可证处罚的,该所自分所受到处罚之日起二年内不得申请设立分所。 (二)分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名称; 2.有自己的住所; 3.有三名以上律师事务所派驻的专职律师; 4.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5.分所负责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且在担任负责人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律师事务所到经济欠发达的市、县设立分所的,前款规定的派驻律师条件可以降至一至二名;资产条件可以降至人民币十万元。具体适用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确定。 |
分次办 | 一次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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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工作日) | 办理时间 | 8(工作日) |
2(次) | 跑动次数 | 1(次) |
3(个) | 数量环节 | 1(个) |
5(份) | 递交材料 | 1(份) |
事项名称 | 联办机构 | |
1 | 律师事务所分所名称核准 | 凉山彝族自治州司法局 |
2 | 律师事务所分所名称核准 | 四川省司法厅 |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份数 | 电子份数 | 材料下载 | |
1 | 《律师事务所核名申请表》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2 | 1 | —— |
不收费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09:00-12:0 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航天大道东延线道路北侧,高枧家园A栋3楼州司法局立案与行政行政审批科(308室)
咨询方式 | 0834-2172812 | 监督方式 | 0834-12345, 0834-2162828 |
暂无备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