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法人服务 |
牵头单位 | 乐山市应急管理局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线下跑动次数 | 1(次) |
线下跑一次原因和环节 | 原件核验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联办机构 | 乐山市应急管理局 |
申报须知 |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 (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申请书;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 (四)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清单; (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六)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七)上年度安全费用投入及使用情况说明; (八)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 (九)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证明; (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十一)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申请正常延期提供); (十二)二级以上的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申请直接延期提供); (十三)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 (十四)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应当提供重大危险源及其应急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资料; (十五)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十六)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十七)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
分次办 | 一次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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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工作日) | 办理时间 | 25(工作日) |
2(次) | 跑动次数 | 1(次) |
9(个) | 数量环节 | 6(个) |
22(份) | 递交材料 | 17(份) |
事项名称 | 联办机构 | |
1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首次申请 | 乐山市应急管理局 |
2 | 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 | 乐山市应急管理局 |
3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 乐山市应急管理局 |
4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 | 乐山市应急管理局 |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份数 | 电子份数 | 材料下载 | |
1 |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证明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和复印件 | —— | —— | 示例样表 |
2 | 新建企业的竣工验收报告。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和复印件 | —— | —— | 示例样表 |
3 | 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应当提供重大危险源及其应急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和复印件 | —— | —— | 示例样表 |
4 |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证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和复印件 | —— | —— | 示例样表 |
5 |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和复印件 | —— | —— | 示例样表 |
不收费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3楼民生事务4号窗口
咨询方式 | 0833-2447428 | 监督方式 | 08833-12345 |
有资质并在有效期内的中介服务
暂无备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