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个人服务、法人服务 |
牵头单位 | 通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是否收费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线下跑动次数 | 1(次) |
线下跑一次原因和环节 | 按照《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省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实际情况,网上提交申请的申请人仍需到现场提交申请资料进行现场核验。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联办机构 | 通江县税务局,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申报须知 |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约定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的,可申请夫妻财产约定过户; 2.婚姻关系解除后,男女双方要求对不动产进行分割的,可申请夫妻财产约定过户。 |
分次办 | 一次办 | |
---|---|---|
30(工作日) | 办理时间 | 1(工作日) |
2(次) | 跑动次数 | 1(次) |
4(个) | 数量环节 | 2(个) |
11(份) | 递交材料 | 9(份) |
事项名称 | 联办机构 | |
1 | 夫妻财产约定转移登记、房产交易申报(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专办事项) | 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份数 | 电子份数 | 材料下载 | |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1 | ——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2 | 由申请人提供的变更证明材料 | 非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1 | —— | —— |
3 | 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 非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1 | —— | —— |
4 | 公安、民政等有权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1 | —— | —— |
5 | 申请人身份证明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原件 | 1 | ——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1.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为每件80元;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车位、车库、储藏室为每件80元;其他非住宅类为每件550元;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3.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费。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时间:17:00-18: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壁州街道407号市民之家1楼46至53号窗口
咨询方式 | 0827-7230700 | 监督方式 | 0827-12345 |
暂无备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