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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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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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个人服务、法人服务
牵头单位 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线下跑动次数 1(次)
线下跑一次原因和环节 按照《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省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实际情况,网上提交申请的申请人仍需到现场提交申请资料进行现场核验。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联办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平昌县税务局
申报须知 适用情形:已完成商品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已备案的商品房分户(转移登记)
分次办 一次办
30(工作日) 办理时间 1(工作日)
3(次) 跑动次数 1(次)
5(个) 数量环节 2(个)
16(份) 递交材料 14(份)
办理流程图
办理事项
事项名称 联办机构
1 房产交易申报(县级行使) 国家税务总局平昌县税务局
2 转移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份数 电子份数 材料下载
1 面积补差协议 非必要 申请人自备 原件 1 0 空白表格
2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非必要 申请人自备 原件 1 1 空白表格
3 房屋平面图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原件 1 1 空白表格
4 不动产权属证书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原件 1 0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5 居民户口簿 非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原件 1 0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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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1.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为每件80元;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车位、车库、储藏室为每件80元;其他非住宅类为每件550元;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3.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费。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址
                        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金宝新区金宝大道四段街道-11号,详细地址:平昌县金宝新区金宝大道四段11号市民之家2楼不动产登记专区2号窗口
                    
服务信息
咨询方式 0827-6110599 监督方式 0827-12345
备注
                        暂无备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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